武开〔2013〕16号
中共武汉开发区工委 武汉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人才在产城一体化建设中的引领和驱动作用,现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人才优先、以用为本、高端引领、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加快推进产城一体化建设为主线,以高度集聚创新创业人才项目为重点,以实施人才工程为抓手,创新人才政策,整合人才平台,优化人才服务,加快建设形成高端人才汇聚、体制机制优化的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结合开发区产城一体化规划,力争用3-7年时间,努力使区内创新创业人才总量、结构、素质适应产城一体化建设需要,到2016年,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或领军人才达到50名左右,入选重大人才工程的高端人才达到100名左右,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创业人才达到300名左右,引进培育科技创业企业200家。到2020年,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或领军人才达到100名左右,入选重大人才工程的高端人才达到500名左右,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创业人才达到1000名左右,引进培育科技创业企业1000家。
二、大力引进培养产城一体化建设急需的各类人才
(三)引进海内外高端创新创业人才。深入实施“高端人才集聚工程”,围绕培育壮大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电子电器、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和商贸物流等重点产业,大力引进海外产业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鼓励和支持开发区内各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以不同形式引进海外人才及留学人员创新创业。
(四)引进培养科研技术人才。实施“优秀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围绕开发区重大产业项目、高校院所科研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项目,引进和培养科研技术骨干和中坚力量,每年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开发区财政3年内对入选优秀人才给予创新资助。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为优秀人才营造良好科研环境,加快推进科研成果转化。
(五)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实施“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工程”,鼓励具备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引进和培养高技能人才。每年选拔一批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开发区财政5年内对入选首席技师、技能大师给予资助。组织区内职业院校为企业开展技能培训,邀请国内外行业专家开设紧缺职业工种的专题讲座;以职业院校、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为依托,组织开展技能大赛。
(六)打造优秀企业家队伍。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与城市功能提升,将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紧密结合,培养和引进50名跨国公司、中央企业、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家和战略投资者,造就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善于现代经营管理、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引领产业优化升级、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创新培养方式,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学习培训,提升企业家国际化素质。
(七)引进培养城市和社会管理人才。围绕产城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和社会管理等各领域的人才开发。大力引进和培育文学艺术领军人才,造就一批文化名家,形成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艺术品牌;依托高品质教育和医疗机构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健全专、兼职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开发制度,提升社会工作者队伍专业服务水平。
三、打造国内一流的创新创业平台
(八)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围绕国家先进制造业示范园区、商务城、智慧城、生态城、黄金口产业园、新滩新区等六大园区规划,结合功能定位与产业发展实际,建设一批人才创新创业承载平台。重点在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电子电器、高端装备制造、文化创意、科技金融服务等领域,集聚一批中央企业、大型国有和民营企业、国外知名企业的区域总部、研发总部以及重点院校的研究机构,集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世界一流科技、产业领军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形成一批特色产业集群,提升开发区核心竞争力。
(九)着力建设高端项目产业化平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在各园区重大项目中,深化高端科研项目对接,打造一批高端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企业与在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园区内共建专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公共技术测试平台、公共技术实验平台,提升科技人才研发创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能力。
(十)加快推进科技孵化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智慧城市、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文化创意和设计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对新列入的国家级孵化器,市区两级财政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对新列入的省、市级孵化器,市区两级财政各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助。鼓励引进专业孵化管理团队,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多元化主体投资建设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孵化面积由市、区财政给予一定补贴;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合作共建或自建具有专业特色和全面开放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孵化功能。
(十一)全面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围绕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在各园区大型企业、研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就业见习)基地,组织园区企业带科研项目、实践岗位进校园,与高校教师和大学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武汉地区普通高校毕业一年内的大学生,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就业见习)基地开展创业活动的,按市财政有关政策给予补贴。为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场地、创业政策、创业资金、创业辅导等方面的优质服务,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制定完善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激励政策
(十二)加大人才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力度。对引进和掌握了世界一流成果和技术的创新团队,最高可给予1亿元资助;对引进的高端创新创业项目,在成果转化初期,最高可给予500万元的资助;对在开发区申报入选中央“千人计划”的海外高端人才,按照不少于1:2的比例给予资金配套。实施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将高端人才薪酬部分个人所得税开发区留成部分以财政奖励形式全额返还个人。对开发区选聘的优秀人才,三年内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的资助;对选聘的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5年内可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3万元的资助。
(十三)引导和鼓励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引导高端人才向高新技术企业聚集,鼓励和推动高端人才科研成果在开发区企业产业化。允许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至少3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所有;对于高端人才创办的科技企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3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建立校区和校企战略合作机制,加强政、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科研产品就地转化。整合科技项目资金,重点支持拥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和技术的高端人才创新创业。
(十四)建设科技创业投融资平台。开发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科技创新基金,安排2000万元设立科技创业种子基金,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对区内重点发展产业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支持引进风险投资、创投基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对在开发区新设或由区外迁入的风险投资机构、基金公司等按注册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为2000万元。推动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业务,鼓励社会资本为创新创业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促进金融资本要素向科技创业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集聚,推动和支持高端人才在开发区创业发展。
(十五)制定完善人才荣誉表彰制度。注重人才在创新、研究、技术、学术等方面的能力,突出对项目的认定评价。制定开发区各类人才工程评审办法,建立项目评审、人才测评、业绩考评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价各类人才。优先推荐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参加国家、省市津贴申报和荣誉称号的评选,积极推荐高端人才申报中央“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市“黄鹤英才计划”。
五、营造宜业宜居的人才发展环境
(十六)建立人才综合服务体系。按照满足创新创业和发展的要求,建立完善“区、园区、孵化器”三级联动的人才服务网络体系。在开发区政务中心开设高端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在园区搭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在孵化器建设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规范服务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无缝对接。拓展服务内容,为高端人才提供子女入学、优诊优疗、社会保险,以及团队配备、科技融资、信息交流等生产、生活、信息服务。
(十七)提升人才服务功能。实施“人才项目专人服务计划”,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指派人才专员或服务团队,为高端人才及其家属提供“一站式”代办服务。引进知名人才服务机构和创业服务机构,帮助企事业单位做好高端人才服务。建立高端人才跟踪服务机制,对其创新创业、生产生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给予支持和帮助。组织开展高端人才联谊活动,组建人才文化沙龙,丰富人才文化生活,为人才提供高品质的精神文化服务。
(十八)营造良好人才安居环境。推进创新创业场所、生活配套等硬件设施建设,在智慧城、生态城建设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人才社区等配套设施。在先进制造业园区和商务城,加快推进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孵化器周边居住、商贸、文化、体育等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医疗综合体、康体休闲、旅游度假、生态养生等重点项目建设。
六、加强人才集聚高地建设的组织保障
(十九)加强人才集聚高地建设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四个优先”的人才发展布局,将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完善工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人才集聚高地建设的统一领导,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办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专门部门、人员从事人才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十)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建设人才集聚高地的各项工作任务,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纳入区绩效管理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体系。重点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人才工作责任制、统筹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改善人才成长发展环境、发挥各类人才作用等情况进行考核,强力推进人才集聚高地建设。
(二十一)完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区财政要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按照不低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3%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以保障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的实施。整合各部门、各领域设立的科技资金,加强对人才投入资金使用的跟踪评估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人才投入效益。鼓励和引导科技金融资本、企业和社会组织投资人才发展项目,以多种形式投资人才资源开发,逐步建立政策引导常态化、资本投入多元化、资本运作市场化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
(二十二)创新和拓宽引才渠道。建立“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站”,加强与驻外领馆、海外华人社团、专业协会的联系合作,广泛收集人才信息,为海外高端人才提供政策咨询和接洽服务。注重统筹有关引才引资政策,将引人才与引项目相结合,以高端人才带动产业、聚集项目。加强与区内海外归国人员、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的联系,通过以才引才的方式,引进急需的高端人才。鼓励重点引才单位、中介机构积极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根据引进人才的类别和工作成效给予资金奖励,调动引才积极性。
(二十三)营造人才工作浓厚氛围。围绕产城一体化建设,加强人才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重大人才政策、重要人才工作举措、人才工作取得成效以及典型事迹,在全区营造良好人才发展氛围。充分运用国内外新闻媒体和网络、华人社团等渠道,加大海外宣传力度,扩大开发区人才工作的影响力。
中共武汉开发区工委
武汉开发区管委会
2013年9月10日
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办公室
2013年9月13日印发